贵州医科大学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2025年09月18日     (浏览量:)

全校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战略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赋予中华职业教育社的职责任务,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贵州省赛,我校现举办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校赛由校党委统战部联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主办,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 双创筑梦想

二、赛事安排

(一)参赛对象

1.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研究生)。

2.2025年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

3.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参赛方式

1.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 3-7 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1-2名。赛事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赛。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

2.各参赛团队在本组别内可进行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3.推荐参加省赛网络评审的项目,每学校不超过 5 个。

(三)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

2.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3.经审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取消项目或个人参赛资格。项目团队领衔人不符合条件,或项目团队符合条件成员人数少于3 人,取消项目参赛资格;项目团队成员不符合条件,取消该成员个人参赛资格;凡是不符合赛事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往届大赛总决赛、省赛和省级以上其他赛事金奖、银奖和铜奖( 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4.组委会秘书处将对入围省赛网评项目进行资格审定,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等未加盖学校公章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评审书中填写的有关信息要与赛事系统的项目信息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赛事系统的项目信息为准,该项目信息用于参赛资格审定、证书制作和项目鼓励金发放。

(四)赛制及时间安排

1.10月8日24:00前,请登录校赛系统https://gmcedu.woczx.com/#/college/code-login,点击“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贵州医科大学校赛”进行报名并提交项目申报评审书及项目PPT。

2.10月9日至10月12日,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三、评审办法

参赛项目网络评审工作参照《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学生赛道)执行(附件2),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将根据全国总决赛通知执行,请及时关注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微信公众号和赛事指定网站。

四、奖项设置

(一)比赛设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具体视作品数量和质量而定。按成绩进行排名确定进入省赛网评项目。

(二)获奖团队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学科竞赛奖励积分、选修课、第二课堂及德育考核分,并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评优工作中根据《贵州医科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给予一定加分;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将获得相应教学、学科竞赛奖励积分。

五、联系方式

(一)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朱老师0851-88590756

(二)校赛交流群:





附件1.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贵州省赛项目申报评审书

           2.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学生赛道)



党委统战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

2025918日



附件【1.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贵州省赛项目申报评审书.docx已下载
附件【2.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学生赛道).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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