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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机关党委《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季度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26年05月06日     (浏览量:)

机关各党支部: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机关党员党性修养、宗旨意识与担当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第二季度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活动主题

1.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永葆安全稳定底线;

2.致敬最美劳动者实干担当践初心;

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砥砺担当实干优良作风;

4.党建赋能教育强国建设机关先行彰显担当作为。

二、活动时间

主题党日原则上确定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时间可灵活调整)。

三、参加对象

支部全体党员(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同时,需结合支部所辖部门业务工作开展能力提升专题学习。

(二)持续诵读党章。每月选取《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内容,以集体诵读、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引导党员学党章、守党章、践党章。

(三)抓实学习教育。机关党支部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纳入主题党日重要内容,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党员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激励广大党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过好政治生日。组织4月至6月过政治生日的党员重温当年入党志愿,分享入党故事、工作生活感悟等。通过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激励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切实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

(五)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围绕教育强国建设、教育家精神弘扬、机关作风提升、服务师生一线等重点,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载体,打造支部特色党建品牌,提升党建工作实效性。

(六)开展党课学习。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国两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等讲专题党课,强化理论武装与思想引领。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要聚焦主题,创新形式、加强联动、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在凝练特色上下功夫,突出党务与业务融合。各党支部每月可参考主题党日活动选题开展活动,也可结合本支部具体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主题党日活动要求,规范流程,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志愿服务活动等。支部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参照《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开展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采取结对共学、活动共办等形式联合开展。

3.务求实效。要加强“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活动”有机融合,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突出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性、严肃性,避免主题党日活动娱乐化、形式化。

4.加强宣传。要及时总结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5日内,请将简报交至机关党委宣教科(知雨楼9楼916室)。

5.考核运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情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党建成效考核和机关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第二季度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第二季度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6年1月20日新华社通稿);

2.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6年3月5日新华社通稿);

3.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6年3月23日新华社通稿);

4.《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5.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26年第2期);

6.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求是》2026年第3期);

7.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求是》2026年第4期);

8.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求是》2026年第5期);

9.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求是》2026年第7期)。

二、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4.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新华社、贵州日报通稿)。

三、警示教育

1.中央层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四川省昭觉县、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政绩观存在偏差、不顾实际使用财政资金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6年一季度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3.关于9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四、党规党纪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修订);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2026年1月);

5.《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7.《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8.《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9.《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0.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学习内容可与党支部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亦可参考《学校党委、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方案》中学习内容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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