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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陈艺教授两项专利的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2026年07月16日     (浏览量:)

科技成果转化公示202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贵州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学校批示后(校批文〔2026〕0733号),同意我校陈艺教授团队持有的“一种用于负载挥发油类药物的纳米乳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含有山桐子油的压力敏感型油凝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科技成果名称及简介

(一)专利情况如下


二、拟交易价格

拟以总价¥10,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进行普通授权许可实施。

三、转化方式

1.上述知识产权将以普通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授权给贵州华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专利实施使用费许可总额为:¥1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专利实施使用费按前期付款加销售里程碑付款的方式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前期固定付款: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受让方支付首期款:¥1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销售里程碑付款:在达到以下销售里程碑条件后,受让方应按约定向学校及团队支付相应款项。各里程碑独立计算,每个里程碑在许可产品的累计销售额首次达到约定金额时仅触发一次,支付一次。

① 累计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时,受让方应在达到该销售额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及团队支付:¥3,1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

② 累计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时,受让方应在达到该销售额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及团队支付:¥3,0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③ 累计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时,受让方应在达到该销售额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及团队支付:¥3,8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发明人团队、学校、贵州华桐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协商,各方同意将该成果的专利以1000万元进行普通授权许可方式转化。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处反映。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576280

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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