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贵州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医药卫生管理学院何迅教授团队持有的“一种用于改善记忆力、防治老年痴呆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应用”转化事项公示如下:
一、科技成果情况

二、拟交易价格
独占许可:500万元
三、转化方式
上述发明专利以独占许可方式进行成果转化,许可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或累计许可使用费达到500万元时终止(以先到者为准)。许可方(衡山药业(贵州)有限公司)支付成果转化保底使用费(5年合计)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并在合同期限内按照产品出厂价5%支付收益提成。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发明人、学校、衡山药业(贵州)有限公司三方协商,各方同意将此项科技成果以500万元实施转化。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处反映。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576280
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