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7年12月04日     (浏览量:)

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及其学校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专项检查的通知(校纪发【2017】11号)进行了专项自查。

在禁酒规定贯彻执行过程中,部门主要负责人涂波亲自过问,并根据《关于印发<贵州医科大学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贵医党通〔2016〕31号)文件要求,针对公务活动全面禁酒问题开展集中约谈,做好预防提醒工作,告诫全处成员公务活动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再次组织全处成员认真学习《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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